公 告
(二〇一一第十一号)
发布时间:2011-10-13    点击:

        为切实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按照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卫监秘〔2010〕244号)要求,合肥市卫生局依据《安徽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基本卫生要求》对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2011年度卫生学评价。经公示无异议后,现将卫生学评价合格单位公告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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