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和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 2011年合肥市卫生局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标准,经市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专家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功能间、公共用品卫生状况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进行评审,评定住宿、游泳、沐浴、美容美发业共135家单位为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A等级单位。现决定:授予“合肥翡翠湖迎宾馆有限公司”等135家单位为2011年度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A等级单位称号。 特此公告! 合肥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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